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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护学生“舌尖安全”

——学校食堂高风险食品

消息来源: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   |   发布时间: 2025-12-17   |   43 次浏览

学校食堂的菜单上,总有一些备受喜爱的“人气菜品”,但对于正处在成长关键期的学生来说,并非所有食物都适宜出现在他们的餐盘中。国家相关标准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定,都对学校食堂,尤其是中小学和幼儿园的供餐食品做出了明确的限制与指导。了解这些“慎用慎供”食品,是守护孩子饮食安全的重要一步。

一、这些食品,中小学、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

根据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,有几类高风险食品被明确禁止在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制作和销售:

1. 冷食类食品:如凉拌菜、熟食卤味(白切鸡、酱牛肉等)在常温下易滋生细菌,特别是沙门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等,是学校食源性疾病的主要风险源。

2. 生食类食品:主要指生食水产品(如三文鱼刺身),未经加热杀菌,寄生虫和细菌污染风险高。

3. 裱花蛋糕:奶油裱花在常温下易变质,且制作过程对专用操作间(专间)的卫生要求极高,普通食堂难以持续达标。

4. 特定高风险原料:如四季豆、鲜黄花菜、野生蘑菇、发芽土豆等,若加工不当(如未彻底烧熟煮透),天然毒素易导致食物中毒。

案例警示:某中学曾因擅自加工凉菜并隐瞒记录,导致多名学生腹泻,暴露了食堂在许可证、健康证及操作规范上的多重问题。

二、这些食品,校园配餐需要“谨慎对待”

对于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,国家标准《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》也列出了“慎用慎供”清单,提醒企业需格外注意:

1. 慎用食材

豆类与蔬菜:扁豆、豇豆、芸豆、蚕豆等,必须彻底煮熟,否则含有天然毒素。

内脏器官:如猪肝、猪肺等,易残留有害物质,选购和处理需格外严格。

特定鱼类:如青皮红肉的海鱼(鲐鱼、秋刀鱼等)可能引起组胺中毒,需确保新鲜并合理加工。

2. 慎供食品

豆浆:必须煮沸后持续沸腾5分钟以上,以破坏其中的皂苷等毒素。

整鸡、大块肉类:如整鸡、牛扒等,难以确保中心温度达到安全标准(70℃以上),存在外熟内生风险。

带刺的鱼肉:中小学应慎供,幼儿园则禁用,以防孩子食用时发生卡喉危险。

三、藏在日常中的高风险点:温度与时间

除了食材本身,不当的储存和配送方式是另一个“隐形杀手”。

1. 危险温度带8℃至60℃被称为食物的“危险温度带”,多数细菌在此区间快速繁殖。煮熟的食物若在此温区存放超过2小时,食用风险大增。

2. 热食配送的黄金时段:配送的餐食,其热食部分从制作完成到食用的时限不应超过4小时,且食用前中心温度应始终保持在60℃以上。这是一条关乎安全的关键时间线。

校园食品安全,需要法规的“硬约束”,更需要管理者、从业者、家长和每一位学生共同的“软守护”。从一份安全的菜单开始,让孩子的每一餐都吃得明白、吃得安心。



撰写:刘智勇科普工作室  科研部